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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3-22 17:47:4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离婚起诉状、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家暴证据、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证明材料、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一方个人债务证明材料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五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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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蕴仪律师
主办律师
黄蕴仪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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