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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纠纷诉讼要提供哪些证据

更新时间: 2021-03-25 17:06:1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保管合同诉讼纠纷要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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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娟律师
主办律师
杨娟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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