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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格式条款合同需向工商局报备

更新时间: 2021-03-25 17:06:2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以下格式条款合同需向工商局报备:

1、房屋的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2、居住物业管理合同,住宅装潢合同;

3、供用电、水、气合同;

4、邮政、电信合同;

5、旅游合同;

6、运输合同;

7、市人民政府认为其他含有格式条款需要备案的合同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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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娟律师
主办律师
杨娟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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