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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恢复有哪些条件和规定

更新时间: 2021-03-16 17:32:5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同效力恢复的条件和规定是:

1、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

2、投保人补交保险费。保险人与投保人就恢复合同效力达成协议后,投保人还必须要补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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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自勇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丁自勇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涉外纠纷、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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