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股权转让> 股权可不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股权可不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吗

更新时间: 2021-03-08 10:12:0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法律并未规定股权是否可以进行低价转让。同时对于股权转让的价格,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如果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吴烨律师
主办律师
吴烨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婚姻家庭

1157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