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合同纠纷> 临时购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临时购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 2021-03-03 09:23:4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那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什么内容呢?该条主要规定了: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销售方式、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条件、基础设施、违约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徐颖斯律师
合伙人律师
徐颖斯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继承、综合

236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