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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18-10-11 15:43:3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以下为大家解答保管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这个问题。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如果因保管合同发生纠纷,首先应当注意该保管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已经生效,再进一步分析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需要注意的是,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在现实中,朋友之间委托免费帮忙代管物品的情况很多。这种免费保管的行为在法律上叫“无偿保管合同”。一般情况,保管人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不存在重大过错或故意的情形导致保管物损害的,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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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律师
主任律师
杨斌律师

重庆-重庆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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