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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的资格认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1-28 18:24:4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破产管理人的资格认定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没有资格担任破产管理人: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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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洲律师
主办律师
沈海洲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交通事故、公司企业、继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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