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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更新时间: 2021-01-31 17:58:0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同签订的形式不一定要书面的形式,也可以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鉴证形式、批准形式、登记形式六种形式订立。

但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以某种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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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国华律师
合伙人律师
樊国华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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