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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离婚证据会被采纳

更新时间: 2021-01-25 11:31:1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下列离婚证据会被采纳:

1、经过公证的证据材料;

2、经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

3、双方的聊天记录;

4、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文件材料;

5、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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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育红律师
主任律师
冯育红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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