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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适合协议离婚

更新时间: 2021-01-20 18:18:4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有: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予受理的。协议离婚,应当达成合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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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岩珂律师
主办律师
王岩珂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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