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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有义务配合看房吗

更新时间: 2020-11-19 18:19:0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规定,一般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律,无法律从习惯。

双方合同没有约定,法律亦无专门规定,应以交易习惯来判断。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

一方面,在房屋出租后,租户即已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更不能带他人进入。

另一方面,房东仍保留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转让房屋。

买房前需要看房,是一种周知的交易习惯(尽管不是租赁双方的,但租赁双方都知道)。同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概不允许其他潜在购房人看房,租户的优先权将进一步得到不合理的放大,实际排除或限制了其他购房人的竞争。所以,租户应当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有义务配合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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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松律师
主办律师
张进松律师

贵州-贵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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