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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中的合同诉讼期限怎么确定

更新时间: 2020-01-21 15:00:0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同约定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即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

如果期间又有宽限期限(也就是将履行期限进行延长的),那就从宽限期间届满时起计算三年。

如果在三年诉讼时效内,有要求对方履行、起诉或对方承诺履行,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在此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

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

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如宽限期等,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届满时起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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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迪律师
主办律师
许迪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劳动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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