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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抚养子女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19-10-22 18:01:3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后拒绝抚养子女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第一,一方拒绝抚养子女,子女归另一方抚养,但拒绝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第二,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人民法院要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考虑各方面因素,先行裁定子女暂由一方抚养,等待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正式判决孩子归父亲或者母亲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第三,拒绝抚养子女,且不支付抚养费,情形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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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琦翔律师
主办律师
许琦翔律师

福建-福州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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