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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 2019-09-05 16:29: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从《婚姻法》角度,这一问题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赠与的行为,在房产变更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婚前房产婚内加上对方名字,且变更登记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婚后加名的一方有权分割该房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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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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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琴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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