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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后购房政策

更新时间: 2021-03-19 14:01:0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在成都离婚后,相关购房政策如下:根据成都市201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可知:

1、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的住房套数。

2、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两年内购买住房的,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的家庭总套数计算。

因此,若双方或一方在离婚后两年内购房,将会受到上一次婚姻的家庭住房总套数影响。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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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琴律师
合伙人律师
吴小琴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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