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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兼并我能拿补偿金么

更新时间: 2021-03-25 08:51:29 0人浏览
公司被兼并我能拿补偿金么
律师解答
公司被兼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但公司兼并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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