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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 2021-03-19 17:34:25 0人浏览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满足劳动合同生效要件即有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满足以下生效要件:不违反法律法规;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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