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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更新时间: 2021-03-19 08:48:14 0人浏览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律师解答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是医疗损害造成患者残疾或者死亡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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