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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证据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3-17 08:56:51 0人浏览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证据有什么
律师解答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证据有这些: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有家庭暴力的证据;
3、赌博或者吸毒屡教不改的证据;
4、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并不是分居两年)的证据;
5、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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