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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09:48:55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程序:首先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其次,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当事人来开庭。最后,开庭审理结束后,向当事人下达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那么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程序?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程序
  • 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程序:首先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其次,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当事人来开庭。最后,开庭审理结束后,向当事人下达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对于夫妻感情不和能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夫妻长期争吵、打架,已经很多没有同床共枕的时候,其中一方就考虑到了离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可以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到大家。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可以吗?

      根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程序:首先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其次,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当事人来开庭。最后,开庭审理结束后,向当事人下达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诉讼的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

  •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协议离婚程序的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同时,离婚协议中还需要写明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在夫妻生活中,如果出现家暴、出轨、分居两年等的情形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离婚诉讼的程序怎么走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诉讼的程序怎么走: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

  • 对于夫妻感情不和能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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