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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主要有哪些实现方式

更新时间: 2021-02-08 14:34:46 0人浏览
担保债权主要有哪些实现方式
律师解答
担保债权主要的实现方式: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定金;代位权。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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