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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有不安抗辩权吗

更新时间: 2021-02-05 17:35:49 0人浏览
租赁合同有不安抗辩权吗
律师解答
租赁合同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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