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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2-05 17:35:00 0人浏览
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律师解答
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一)仓储物的名称、质量、数量等基本情况;
(二)仓储物的包装等;
(三)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等;
(四)仓储物的保管条件相关要求;
(五)仓储物的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一十五条
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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