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怎么规定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怎么规定

更新时间: 2021-01-29 10:49:55 0人浏览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怎么规定
律师解答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的规定如下: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生效时间为承诺到达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时,如果有主营业地的,生效时间为承诺到达收件人的住所地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