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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损害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 2021-01-29 10:49:54 0人浏览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区别:
1、发生时间不同。定金发生在合同成立前,而损害赔偿发生在合同履行瑕疵后;
2、性质不同。定金属于一种债权担保,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而损害赔偿金属于一种事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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