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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4-05-10 15:57:24 0人浏览
假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律师解答
假离婚的证据有:
1.双方在离婚后迅速复婚,或在短时间内再次结婚;
2.双方在离婚前的财产分配中,一方获得大量财产,而另一方一无所有;
3.双方在离婚前的共同债务中,一方承担全部债务,而另一方一无债务。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但已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上属于“真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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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国召律师
主任律师
卢国召律师

四川-宜宾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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