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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死亡受伤财产损失

更新时间: 2021-01-15 17:21:50 0人浏览
如何界定死亡受伤财产损失
律师解答
界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受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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