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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借条但是对方没有给钱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4-04-08 18:30:35 0人浏览
签了借条但是对方没有给钱怎么办
律师解答
签了借条但是对方没有给钱的,则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不会成立,签订借条的借款人不需要根据其中的内容履行义务。
借条一般是指由借款人签订的,可以用于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凭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成立了的,借款人就应当按照借条的内容履行义务,按时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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