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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行为和一般侵权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4-02-27 16:23:36 0人浏览
特殊侵权行为和一般侵权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特殊侵权行为和一般侵权行为的区别:
1、归责原则不同。前者可能适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而后者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举证责任不同。前者可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后者一般为“谁主张、谁举证”。
3、法定的其他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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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损害赔偿、互联网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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