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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概念及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4-02-20 15:56:36 0人浏览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概念及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情节严重行为。
两者的区别包括:
1、客观方面不同。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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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东律师
主任律师
谢文东律师

宁夏-银川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建筑工程、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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