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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4-02-20 16:01:36 0人浏览
刑法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刑法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的区别不大,追诉时效是对嫌疑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时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时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时效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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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橹律师
主办律师
张继橹律师

山东-济宁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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