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区别

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区别

更新时间: 2024-02-20 16:02:56 0人浏览
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区别
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区别:
1、责任人不同。医疗事故责任人一般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损害的加害人可以是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
2、责任人的主观心理不同。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心理一般是过失。医疗损害的责任人主观心理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3、适用的法律不同。医疗事故一般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而医疗损害一般适用《民法典》。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谢文东律师
主任律师
谢文东律师

宁夏-银川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建筑工程、医疗纠纷

1021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