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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看守所会见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更新时间: 2024-02-07 14:35:40 0人浏览
律师看守所会见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律师解答
律师看守所会见需要的材料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需要的手续为:首先,律师需要先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看守所收到申请后,一般会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安排会见事宜。然后得到同意后,律师携带上诉资料到看守所会见即可。如果案件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那么还需要得到侦查机关的同意才能会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还应当查验侦查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并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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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茂秀律师

山东-威海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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