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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

更新时间: 2024-02-07 16:07:46 0人浏览
协议离婚程序
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程序:
一、准备离婚协议。双方必须签订离婚协议。
二、申请受理。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去民政局登记。
三、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和发证。30天满,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双方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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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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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军律师

湖北-襄阳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继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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