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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需要总公司哪些材料和手续

更新时间: 2024-02-07 16:08:55 0人浏览
注册分公司需要总公司哪些材料和手续
律师解答
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总公司的材料一般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设立登记申请书等。
需要办理的手续应当是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公司登记机关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就会发给营业执照,分公司就可以在法定的经营范围内独资开始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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