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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24-01-30 16:52:29 0人浏览
质押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答
股权设立了质押权,股东进行转让而签订的转让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是该转让行为必须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结果。
按照规定,当事人以股权出质的,就需要办理出质登记,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并且出质后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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