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资产拍卖> 法院拍卖流拍如何处理

法院拍卖流拍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4-01-22 17:59:19 0人浏览
法院拍卖流拍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法院拍卖的财产第一次拍卖流拍的,则可以在六十日内组织第二次拍卖,总共可以进行三次拍卖,如果最后三次都流拍了,则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以该拍卖的财产以物抵债,如果申请执行人不同意,法院就会解除查封,退还给被执行人。
一般出现流拍的情况,下次再拍卖时法院会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