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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分户没有宅基地的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1-22 17:59:23 0人浏览
农村户口分户没有宅基地的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农村户口分户没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经批准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一般需要向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张榜公布申请信息,公布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查合格发证占有、使用宅基地。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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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莹律师
主办律师
金玉莹律师

湖北-黄冈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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