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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给彩礼有孩子女方不想在一起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4-01-22 17:59:35 0人浏览
没结婚给彩礼有孩子女方不想在一起怎么办
律师解答
结婚彩礼有孩子女方不想结婚的,可以选择与男方结束同居或者恋爱关系,因为只要双方没有登记结婚,那么就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双方有结婚自由了、离婚自由。女方可以在分手时同时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女方提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不退还的,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后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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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莹律师
主办律师
金玉莹律师

湖北-黄冈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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