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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的

更新时间: 2024-01-16 17:02:11 0人浏览
主动辞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的
律师解答
主动辞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被迫辞职的,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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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仕清律师
高级合伙人
郭仕清律师

山东-青岛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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