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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一般债权人和法人

更新时间: 2024-01-04 11:01:56 0人浏览
什么叫一般债权人和法人
律师解答
一般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人,法人则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债权产生的原因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债权人一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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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凯文律师
主办律师
郭凯文律师

山东-济南

擅长: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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