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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费

更新时间: 2024-01-04 11:02:15 0人浏览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费
律师解答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有:准备房产过户的材料,如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其复印件、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房产登记申请书。然后携带以上资料到先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然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最后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登记机构审查合格后,当事人可以取证。
手续费有: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以上费用均可以按照当地市价和相关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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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静华律师
主任律师
郑静华律师

福建-漳州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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