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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不配合孩子出生证明能补办么

更新时间: 2024-01-04 14:02:27 0人浏览
离婚男方不配合孩子出生证明能补办么
律师解答
离婚男方不配合,孩子出生证明能补办。
离婚后,当事人要补办出生证的,应当去相应的医疗保健机构调取出生信息,拿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资料后,再去当地相应的政府部门提交申请表,请求政府部门为当事人补办出生证,政府部门受理申请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同意当事人的请求,尽快为当事人补办出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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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律师
主办律师
王超律师

江苏-扬州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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