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物业管理合同> 挪用物业费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行为

挪用物业费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行为

更新时间: 2023-12-29 09:23:56 0人浏览
挪用物业费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行为
律师解答
挪用物业费的行为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物业挪用物业费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其挪用物业费跟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进行说明原因的,在一定时间内归还的,则不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