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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24小时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更新时间: 2023-11-28 11:36:24 0人浏览
拘留24小时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律师解答
拘留二十四小时是从被拘留者被羁押到拘留所之时开始计算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一般拘留当天不算,到第二天为一日,从到拘留所之时开始计算,过二十四小时为一日。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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