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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期如何认定的

更新时间: 2023-11-23 14:19:05 0人浏览
债务清偿期如何认定的
律师解答
债务清偿期一般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认定的,双方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债务清偿的期限,如果债务人没有在该期限内偿还债务,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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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丽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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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丽霞律师

江苏-无锡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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