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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不给补偿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3-10-25 14:27:44 0人浏览
土地征收不给补偿怎么办
律师解答
土地征收不给补偿,可以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征收人应当进行补偿与安置,方可实施土地征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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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兵律师
主任律师
马兵律师

天津-天津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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