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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不批捕也不放人怎么回事儿

更新时间: 2023-09-28 12:10:47 0人浏览
37天不批捕也不放人怎么回事儿
律师解答
刑事拘留已达37天,未批捕也未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属于超期羁押,是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也可以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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