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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委托鉴定被退回法院怎么判

更新时间: 2023-09-28 12:15:32 0人浏览
两次委托鉴定被退回法院怎么判
律师解答
两次委托鉴定被退回,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重新确定并委托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司法鉴定多次退卷无法鉴定,应由法院自证,对原告所称事实予以有效证据,依据适当的证据评估,作出司法裁定、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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